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要求, 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一)吉林市船营区户籍或持有船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市船营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三)驻吉林市船营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船营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吉林市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我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

四、认定流程

在船营区认定的人员,务必加入船营区教师资格证认定 QQ 群:1036081103,全程认定相关通知随时发布,并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吉林市船营区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依次包括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四个环节。

第一步: 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 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31日;

第二批次: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0日。

第二步:体检

1、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于 2025 年3月18日-2025年6月28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及网报同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空腹进行体检。清明节、“五一”、端午节期间不体检。体检表由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中心提供,无需申请人准备。

2、 吉林市船营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四大三甲医院(任选其一):

①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需通过关注“ 吉林市体检中心 ”微信小程序预约体检时间)

②吉林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

③吉林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

④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

以上医院均可提供体检结果顺丰邮寄服务(到付), 申请人自愿选择。

第三步: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 申请人完成网报和体检后,于 2025 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其他时间段提交材料不予受理)之间,任选一种提交方式, 进行现场确认。

A.线上提交材料方式

 (电脑端):本人自愿选择线上资格认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事办网站( http://zwfw.jl.gov.cn/jlcyzwfww/cksx/?deptId=1122 0202013517332Y)按提示步骤,准确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本人无需到现场确认。

(手机端):推荐使用更加便捷的“吉事办”小程序提交。(具体流程:打开“ 吉事办 ”小程序,点击“一网通办 ”,在“ 吉林市”下选择“船营区 ”,搜索栏中输“教师资格认定”后在对应的办理服务项目下选择“在线办理”,按提示步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图片,本人无需到现场确认。)吉事办个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右下角“我的 ”栏目下修改更新。

B. 线 下提交材料方式: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就近到吉林市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船营区北京路顺城街副98号,水门洞闫家粥铺斜对面),按照工作人员指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432-65138030。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图片),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地址首页及本人页图片)。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居住证正反面)(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吉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驻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吉林市部队。

(3)学历证书(即毕业证)。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线上或线下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线上或线下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线上或线下出具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 ”或“不合格 ”,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吉事办提交时应上传正面和反面图片)。 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6)符合认定人员无犯罪情况由教育局审批办统一上报公安局进行查询,无需本人线上或线下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7)申请人无需提供一寸照片,制证照片费用由认定机关承担。

(8)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第四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在 2025 年7月31日前,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务必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

证书领取方式:

申请人网报时应明确选择免费邮寄或本人自取。推荐使用邮寄方式领取。

1.免费邮寄:

申请人选择邮寄,应在“吉事办 ”小程序上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如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件。境内邮寄费用由认定机关所在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境外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本人自取:

申请人选择自取,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到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登记领取。

五、相关政策

(一)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相关项目。

(二)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5〕29 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 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6〕23 号)。

六、 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一)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 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 自发现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自撤销之日起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照片标准:照片底色为白色,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 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照片样式.png

                             



                             

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4日 

阅读37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